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》,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8月9日。修订后的《听证目录》主要有四方面变化。一是与《上海市定价目录》表述相衔接,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定价听证规定,三是对有关项目的听证范围进行了调整,涉及巡游出租汽车运价、教育学费等,四是增加听证项目的兜底条款。

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》,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8月9日。修订后的《听证目录》主要有四方面变化。一是与《上海市定价目录》表述相衔接,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定价听证规定,三是对有关项目的听证范围进行了调整,涉及巡游出租汽车运价、教育学费等,四是增加听证项目的兜底条款。